近日,市民政局印發《關于調整2020年城鄉居(村)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提高低保補差水平的通知》,明確我市今年城鄉低保標準為城鎮每人每月772元,農村每人每月532元;人均補差水平為城鎮每人每月不低于609元,農村每人每月不低于276元。
據了解,2020年我市城鄉低保標準穩步提升,與2019年相比,城鄉低保標準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和48元;城鄉人均補差水平每人每月分別增加55元和25元。低保對象補差水平從2020年1月1日開始計算,對未達標的月份按市政府批準實施新標準當月的低保名冊予以補發,其中,2020年新納保的低保對象按實際批準月份計補。
此外,市民政局同日印發《關于提高2020年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的通知》,明確我市2020年城鎮特困供養人員每人每年不低于14823元、農村特困供養人員每人每年不低于10215元,分別比2019年增加了1344元和922元。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從2020年1月1日起實施,各縣(區)要按照新標準實施當月的特困供養人員名冊,對未達標的月份予以補發,其中,2020年新納入的特困供養人員按實際批準月份計補。